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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豐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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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內容 |
SMT
註冊時間: 2004-07-22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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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十月 10, 2004 2:34 am 文章主題: 以事論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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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翠豐臺之業主,剛出席了第5次之業主會議,知道有委員向管理處表示投訴不見有人巡樓,而對保安人員之工作有所質疑,本人有意見如下 :
本人覺得該委員不見有人巡樓,我相信這是事實,但這樣便懷疑保安部工作,似乎對保安員辛勞工作有欠公允,舉例說 : 『他半夜2時出門,但有可能保安員於1時55分或2時05分巡樓,這樣如何能相遇?況且,巡樓時間是保密,不能事先張揚,以免被人有機可乘。』就因此而對保安部員工大肆批評,除打擊士氣外,更對日夜辛勞為我們服務的保安員不公平,
而且我亦見大部份保安員也很有禮貌及負責。
委員當然有責任監管保安員工作,但必需要理智及中肯,如對他們工作有質疑,可以記錄該晚不見有人巡樓時間,再於早上往管理中心要求查詢該晚之巡樓記錄,以便比較兩者時間是否吻合,而再作投訴才合理。難道正如主席所說要打響銅鑼,高叫「小心火燭、慎防盜賊」才証明保安員有巡樓?須知「疑人勿用,用人勿疑」,正如業委會請求業主以包容態度看待,亦請有關委員以同樣心情善待為我們服務的保安員,這樣才可增加雙方溝通,共建一個和諧氣氛的屋苑生活。
一位以事論事的業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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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5949
註冊時間: 2004-08-23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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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十月 10, 2004 9:56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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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人的理解,在崗位的保安人員應不須要同時進行巡樓,以免引致崗位真空的保安問題 (如有錯誤,請管業處更正). 另外, 本人同意「疑人不用,用人勿疑」,但我們還要等一年才有機會做到「疑人不用」,所以為什麼管業黎小姐在大會中承認會改革保安事宜.
在此, 本人十分同意批抨應理智及中肯.
Tony Kw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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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2127
註冊時間: 2004-07-22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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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十月 10, 2004 8:56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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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沒有出席第五次之業主會議, 未知有關委員之投訴詳情.
但本人居第五座, 平日均不會頻密出入住所, 但入伙約九個月, 印象中已有六,七次在走廊遇見保安人員, 所以不覺有此情況. 另外, 我太太在家中照顧小孩, 日間她經常聽到走廊有響聲, 從防盜鏡可見到是保安人員經過.
無論如何, 請 MO 在下次之業主會議時, 回應現時保安人員巡樓之制度及記錄, 以便其他業主可安心.
Ma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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