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豐臺

 
 常見問題常見問題   搜尋搜尋   會員列表會員列表   會員群組會員群組 
 個人資料個人資料   登入檢查您的私人訊息登入檢查您的私人訊息   登入登入 

以事論事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翠豐臺 首頁 -> 住客論壇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發表人 內容
SMT



註冊時間: 2004-07-22
文章: 3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十月 10, 2004 2:34 am    文章主題: 以事論事 引言回覆

人是翠豐臺之業主,剛出席了第5次之業主會議,知道有委員向管理處表示投訴不見有人巡樓,而對保安人員之工作有所質疑,本人有意見如下 :

本人覺得該委員不見有人巡樓,我相信這是事實,但這樣便懷疑保安部工作,似乎對保安員辛勞工作有欠公允,舉例說 : 『他半夜2時出門,但有可能保安員於1時55分或2時05分巡樓,這樣如何能相遇?況且,巡樓時間是保密,不能事先張揚,以免被人有機可乘。』就因此而對保安部員工大肆批評,除打擊士氣外,更對日夜辛勞為我們服務的保安員不公平,
而且我亦見大部份保安員也很有禮貌及負責。

委員當然有責任監管保安員工作,但必需要理智及中肯,如對他們工作有質疑,可以記錄該晚不見有人巡樓時間,再於早上往管理中心要求查詢該晚之巡樓記錄,以便比較兩者時間是否吻合,而再作投訴才合理。難道正如主席所說要打響銅鑼,高叫「小心火燭、慎防盜賊」才証明保安員有巡樓?須知「疑人勿用,用人勿疑」,正如業委會請求業主以包容態度看待,亦請有關委員以同樣心情善待為我們服務的保安員,這樣才可增加雙方溝通,共建一個和諧氣氛的屋苑生活。

一位以事論事的業主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1000005949



註冊時間: 2004-08-23
文章: 14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十月 10, 2004 9:56 a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依本人的理解,在崗位的保安人員應不須要同時進行巡樓,以免引致崗位真空的保安問題 (如有錯誤,請管業處更正). 另外, 本人同意「疑人不用,用人勿疑」,但我們還要等一年才有機會做到「疑人不用」,所以為什麼管業黎小姐在大會中承認會改革保安事宜.

在此, 本人十分同意批抨應理智及中肯.


Laughing
Tony Kwok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1000002127



註冊時間: 2004-07-22
文章: 39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十月 10, 2004 8:56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本人沒有出席第五次之業主會議, 未知有關委員之投訴詳情.

但本人居第五座, 平日均不會頻密出入住所, 但入伙約九個月, 印象中已有六,七次在走廊遇見保安人員, 所以不覺有此情況. 另外, 我太太在家中照顧小孩, 日間她經常聽到走廊有響聲, 從防盜鏡可見到是保安人員經過.

無論如何, 請 MO 在下次之業主會議時, 回應現時保安人員巡樓之制度及記錄, 以便其他業主可安心.

Very Happy
Max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從之前的文章開始顯示: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翠豐臺 首頁 -> 住客論壇 所有的時間均為 台北時間 (GMT + 8 小時)
1頁(共1頁)

 
前往: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

各位尊貴的論壇盟友:

我們一直支持言論要自由,但在此懇請各位論壇盟友當您準備發表文章回覆文章前,請確保您所發表文章的內容是一件事實,而且內容並不會涉及下列任何一項︰

  • 未得他人同意而公開他人之資料;
  • 揭露不能公開的機密檔案;
  • 含不雅或粗俗字詞或與之相近之字詞(包括諧音)的文章或連結;
  • 失實及沒有事實根據、謠言文章;
  • 過份誇張內容(包括對政策執行或運作的無理建議);
  • 含色情或恐嚇、種族或性別歧視的文章或連結;
  • 發起或煽動罵戰、人身攻擊或單打的文章;

此外,亦請各方好友細心留意避免因為用詞不慎而可能導致不必要的紛爭或引發訴訟而須承擔不必要之法律責任。

請愛護本網頁的討論板及維護我們論壇管理人免受不必要的困擾,衷心感謝您們的支持與幫忙!

翠豐論壇好朋友---csadmin / 客戶服務中心 啟




Powered by phpBB © 2001, 2005 phpBB Group